办 事 指 南
一、各单位送市政府的请示、报告和代拟文件,先交由人秘股办理登记,由人秘股按内容呈送办公室分管主任批办。 二、各单位代市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需用会场,先向人秘股申请安排会场。 三、来访来电需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和提出意见、建议及要求的,由市人民政府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受理。信访办公室将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代表市委、市政府予受理群众的来访事项。
值班及联系电话:2212231(人秘股) 2215294(信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