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动员和组织全市广大职工为加快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功立业。根据省委和江门市委有关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我市工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阶段。工会工作既面临新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我国加入WTO之后,对外开放进一步推进。我市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将面对更加开放的经济社会环境,受到更加频繁的对外文化交流和各种思潮的影响。非公有制企业蓬勃发展,从业人员多,但工会工作相对滞后,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的任务日益繁重。各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的党组织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工会工作是粉啐国内外各种敌对势力“西化”、“分化”政治图谋,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的需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和具体体现。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工会工作,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和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加快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为工会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履行职责,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会工作格局。

  首先,各级党委要把工会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议事日程,要定期听取汇报,经常研究和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帮助工会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根据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四难”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逐一加以解决。各级领导要认真学习三代中央领导核心有关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工会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有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并把它作为党校的培训内容。

  其次,各级政府要有一名副职负责联系工会工作,要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听取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政府召开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工资、物价、社会保障等会议或制定相关文件时,要吸收工会参加,认真听取工会意见。人大、政协及劳动保障部门等要加强对《工会法》、《劳动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司法部门要为确有需要的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外经贸、工商等审批机关在批准企业设立和登记注册时,要依法审查企业章程中关于工会的条款内容;工商部门在对企业年检时,要督促企业依法组建工会。

  再次,要配强配好各有工会领导班子。要严格按照干部“四化”标准,把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解放、群众观念强、工作创新务实、作风民主、廉洁奉公、敢于依法维权、深受职工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工会领导岗位上来。要按照省委和江门市委的要求,配强配好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市总工会要按照江门市委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镇、街道办事处要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工会工作,配备一名以上的工会专职干部。国有有国有控股企业工会主席要按同级别副职配备,党员工会主席要进入同级党委,并按程序进入董事会,副主席要进入监事会。市直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配备好由同级副职担任的工会主席和一名以上的工会工作干部。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工会干部管理工作,重视工会后备干部培养,把工会干部的培训、交流和使用纳入干部管理序列,不断改善工会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

  第四,要尊重并依法保护工会组织的社团法人地位。凡是建成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要依法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各级政府机关单位,要依法按照《工会法》有关规定,为工会办公、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活动设施和场所。工会的教育培训、文体活动等场所的用地要列入市政建设规划,其建设资金要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第五,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保障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合法权益,坚决支持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与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对阻挠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依法严肃处理。经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各级工会主席、副主席,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任期未满确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时,应事先征得本级工会或上级工会同意。未经本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不得罢免工会主席。

  三、进一步加快工会组建步伐,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市委重申,凡在开平境内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基层单位都要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主管局、镇(办事处)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开委办[2000]21号文转发的《关于加强新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把工会组建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党建带工建,以工建促党建,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台湾事务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为工会提供方便。各镇(办事处)要注意抓好镇(办事处)、村(居)委会两级工会联合会的组建工作,以工联会覆盖辖区内的新建企业,不断探索新时期工会组织新模式。各级工会要紧紧抓住机遇,加强调查研究,继续深入开展职工入会系列活动,大张旗鼓地落实抓好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确保我市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社会稳定。

  四、大力支持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各级工会要做到维护人民群众总体利益与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统一,敢于和善于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保障职工人身权利。

  一要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全市各类型企业都要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内容作为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重点,积极推行工资集协商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集体合同的审核、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规范集体合同的履行。

  二要建立和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审议权和评议监督权;要按照《广东省厂务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厂务公开工作,务求使我市厂务公开工作实现新的突破。非公有制企业也要依法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政治民主权利,在形式上,可以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平等协商制度、“双爱双评”活动、民主对话会制度等;在成效评价标准上,先落实知情权,再逐步扩展落实参与权、监督权以及部分选择权和否定权。

  三要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保障局要会同市总工会和企业方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重大问题。要健全和完善政府、工会和用人单位代表的劳动仲裁机构和工作制度,有效调处劳动争议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加大依法协调和仲裁劳动争议的力度。工会要按照《广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监督企业全面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促进我市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四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强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积极推行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和妇女安康保险。各级工会要协助政府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政府和工会要继续对困难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使“送温暖”工程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要关心、爱护劳模,落实劳模待遇,建立困难劳模帮护制度,为劳模排忧解难。

  五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和人身权利。工会要会同劳动保障、工商、司法等职能部门,对各类型企业职工的劳动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情况进行经常的、深入的调查,并协助监督有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职工合法权益受侵犯的突出问题;监督、帮助所有企事业单位全面贯彻实行劳动法律法规,对拖欠克扣工资、侵犯职工人格尊严以及劳动条件存在问题的企事业单位,有权要求有关方面依法查处。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

  五、不断改进工会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工会在团结职工投身现代化建设的作用

  各级工会要牢固树立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按照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工作方法,防止脱离群众,克服行政化倾向。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努力为基层和职工群众服务。

  工会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自觉接受和维护党的领导,自觉把工会工作放在党的工作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从工会的性质、工作特点和实际出发,积极开展社会需要、基层拥护、职工欢迎的工作和活动,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非公有制企业要积极开展“企业爱员工、员工爱企业,评爱企业的优秀员工、评爱员工的优秀厂长(经理)”的“双爱双评”活动。工会工作要做到两个满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工满意;调动职工积极性,推动企业发展,投资者满意。

  各级工会要发挥教育职能,大力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要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道德建设活动,引导职工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规范,特别是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职工社会信用意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提高职工劳动技能;抓好法制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

  工会要结合实际,使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扩大规模,拓宽范围,提高层次,取得更好的成效。要以职工技术运动会作为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重要形式,推动创新活动上规模、上层次。要通过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活动挖掘职工技术潜能,更加广泛地在全市职工中开展以增强创新意识、掌握现代知识和技能为主要特征的“争当新世纪知识型劳动者”的活动。要充分发挥模范先进人物和能工巧匠在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的骨干作用,迅速把经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从而在我市“一区两线五园两基地”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两创一申报”等工作的开展中,更加有效地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的主力军作用。